余华英王加文夫妻两人同天宣判 一死一获刑十六年半
10月26日,王加文因拐卖儿童罪、脱逃罪以及此前未执行的盗窃罪刑期,被判处十六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同一天,余华英因拐卖儿童罪重审一审被判死刑。
被拐儿童李聪的母亲卿素华接到法院电话得知判决结果,并于次日收到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她表示对判决结果可以接受,只要王加文不再上诉,他们也不打算上诉。
此前报道显示,9月19日,王加文涉嫌脱逃罪和拐卖儿童罪一案在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起诉书指出,王加文与余华英曾在丽江及大理分别将两名儿童拐卖至河北邯郸。警方于2023年11月16日在河北邯郸找到了一名20年前被拐卖的被害人,并帮助其寻亲成功。今年1月,另一名被害人李聪也被找到并与母亲卿素华相认。李聪被拐时仅四岁。
据了解,王加文现年66岁,户籍地为重庆市大足区。他于1990年因盗窃罪被判处六年有期徒刑,在服刑两年后脱逃。检方查明,他在脱逃期间使用化名藏匿于重庆、云南、福建等地,并多次犯罪被判刑。2023年9月,王加文在逃31年后被抓获归案,两起拐卖儿童案随之浮出水面。
法院认为,王加文脱逃时间较长且在此期间多次犯罪,应酌情从重处罚。鉴于他到案后基本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此外,王加文与余华英需对被害人家属寻找孩子的实际支出费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每个家庭的直接损失各支持三万元。
最终,法院判处王加文犯拐卖儿童罪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犯脱逃罪三年六个月;与原判未执行的盗窃罪四年一个月零一天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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